- 健康檢查
業務處理程序作業範圍 | |
業務項目 |
辦理健康檢查 |
作業步驟 |
一、規劃健康檢查業務。 二、擬訂健檢招標甄審要點及條件。 三、依政府採購法規定公開上網招標甄審合格適宜之承辦醫院。 四、每年與承辦醫院簽訂合約書。 五、召開籌備會及行前會。 六、協調預訂健檢場地。 七、健檢活動進行。 八、健檢後續異常個案追蹤管理。 |
作業要領 |
一、每年新生健檢一併規劃供膳人員及在職實驗室員工健檢俾利全校整體作業。 二、彙整歷年本校健檢之相關問題列入健檢甄審要點及條件,以達健檢品質保證及後續服務完整。 三、要求承辦醫院依法向衛生主管機關報備核可。 四、簽報核定得標之承辦醫院並簽訂合約書。 五、訂定各類健檢通知單及健檢卡並付印。 六、召開籌備會並邀請各健檢相關單位列席。 七、配合註冊組新生資料更新作業。 八、協調資訊中心及註冊組索取新生名冊資料轉檔。 九、規劃健檢進行時之人力職責分配。 十、督促承辦醫院各項健檢後續服務完整。 |
法令依據 |
一、教育部台(84)體字030404號函規定。 二、教育部台(85)體(一)字85030424號函規定。 三、教育部台(88)體字第88072581號函規定。 四、教育部台參字第0920082231 A號函規定。 五、輔仁大學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辦法。 |
協調單位 |
-總務處採購組 -事務組 -教務處註冊組 -資訊中心 -輔幼中心 -勞工安全委員會 -學務處生輔組 -進修部學務組 -承辦健檢醫院 |
注意事項 |
一、每年二月訂定下學年度健檢日期於本校行事曆。 二、每年三月籌畫下學年度健檢招標案及本校健檢相關要點及條件。 三、依政府採購法規定,會請總務處採購組辦理公開上網招標。 四、收集各醫療院所承辦各校健檢之評價供本校參考。 五、為求健檢品質保證,本校得抽取檢體外送其它院所檢驗比對(合約中載明)。 六、為求健檢後續服務完整,需要求承辦醫院將履約保證金扣存本校,及訂定罰則,於學年結束時皆依約完成且無罰款事項,則無息退還履約保證金。 |
- 緊急傷病處理
業務處理程序作業範圍 | |
業務項目 |
緊急傷病處理 |
作業步驟 |
一、由本校護理師/護士於接獲通報時立即機動赴事故現場緊急救護處理傷病。 二、現場進行檢傷分類,評估是否危及生命需外送就醫或留觀。 三、需外送者協調護送人員。 四、車輛聯繫事宜。 五、處理後續追蹤、紀錄、行政相關事宜。 |
作業要領 |
一、法規定期檢視,若需修訂,簽奉校長核定公告。 二、法規及緊急聯絡專線公告。 |
法令依據 |
輔仁大學緊急送醫辦法。 |
協調單位 |
一、總務處事務組、警衛室。 二、軍訓室。 三、傷病患所屬單位。 四、輔大診所。 |
注意事項 |
一、隨時檢視緊急救護配備之時效性及可用性。 二、加強本組事故傷害防制教育在職訓練,以提昇緊急傷病救護知能及技術。 三、聯絡119救護車時,務必清楚描述病況及地點並通知警衛室,以為救護車輛指引地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