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編訂「生物安全第一等級至第三等級實驗室安全規範(草案)」
2018-04-18• 安全衛生
說 明:
一、 依據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101年9月26日衛署疾管源字第1010500361號函辦理。
二、 鑑於國內生物安全第一至第二等級實驗室為數眾多,為落實自主管理,該局參考國際規範編訂旨揭規範(草案),俾使我國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更為周延完備。
三、 旨揭規範(草案)請於該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cdc.gov.tw/)(專業版/檢驗資訊/生物安全/我國實驗室生物安全相關規範/生物安全第一等級至第三等級實驗室生物安全規範(草案))下載。
四、 請於101年10月30日前填具修正意見表,逕以傳真免備文方式回覆該局(傳真電話:02-23919524),俾利辦理後續公告事宜。
五、 本案聯絡人: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施玉燕小姐:02-23959825轉3887。
本文為疾管局編訂之「生物安全第一等級至第三等級實驗室安全規範(草案)」,已敬會本校生物相關科系,若有對本草案(詳見附件)之相關修正意見,可於10/24前填寫附件資料回覆至083746@mail.fju.edu.tw,由環安衛中心彙整後統一回覆疾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