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編訂「生物安全第一等級至第三等級實驗室安全規範」,本校相關實驗系所依規定辦理
2018-04-18• 安全衛生
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為提升我國實驗室工作人員對於實驗室生物安全操作及防護安全知識與意識,編訂「生物安全第一等級至第三等級實驗室安全規範」1份,請 本校相關實驗系所依規定辦理。
說 明:
一、 依據該局102年3月6日衛署疾管源字第1020500151號函辦理。
二、 旨揭規範業已置於該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cdc.gov.tw/,路徑:該局首頁→專業版→檢驗資訊→生物安全→我國實驗室生物安全相關規範→生物安全第一等級至第三等級實驗室安全規範)。
三、
本案聯絡人:該局施玉燕小姐,電話:(02)2395-9825分機3887。
請各生物實驗室人員下載旨揭規範,確認實驗室是否符合此規範,必要時進行改善。本中心將以此規範列為今年實驗室查核重點,並將此查核結果提供予本校"生物實驗安全委員會"委員,作為計畫審查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