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衛福部疾管署重申為落實我國第二級以上危險群微生物及生物毒素之生物保全管理
2018-04-24• 安全衛生
函轉衛福部疾管署重申為落實我國第二級以上危險群微生物及生物毒素之生物保全管理,請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說 明:
一、 本署於本(105)年8月2日疾管感字第1050500375號函諒達。
二、 請貴單位生物安全會或專責人員確實督導所屬實驗室或保存場所,每3個月清點第二級危險群(RG2)以上微生物及一般性生物毒素保存數量,管制性生物毒素則每個月清點保存數量,並至本署「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資訊系統」進行品項之數量更新。
三、 本署自本年9月起每季清查各單位對於RG2以上微生物及生物毒素之資料維護現況,於每季(1月、4月、7月、10月)初公布前一季未依規定更新保存品項數量之單位,超過兩季未依規定更新資料之單位,將列入下一年實驗室生物安全查核之優先名單。
四、 有關資訊系統更新維護作業之操作說明,請參閱本署全球資訊網(網頁:專業版首
頁>傳染病介紹>感染管制及生物安全>實驗室生物安全>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資訊系統)之「設置單位更新系統資料之重點及操作說明」。
頁>傳染病介紹>感染管制及生物安全>實驗室生物安全>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資訊系統)之「設置單位更新系統資料之重點及操作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