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最新訊息

請 貴單位於106年12月29日前完成106年第四季「甲類、乙類先驅化學品工業原料」之申報

2018-04-25• 環境保護

函請 貴單位於106年12月29日(星期五)前完成106年第四季(10月~12月)「甲類、乙類先驅化學品工業原料」(包括新增之甲類、乙類先驅化學品)之申報,請 查照。

 
一、 依教育部94.5.13台環字第0940058385號函及教育部94.11.25環字第0940164840號函規定辦理。

二、 依「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第三十一條及「先驅化學品工業原料之種類及申報檢查辦法」之規定:使用先驅化學藥品工業原料之單位,依法每季(三個月)應上網申報及詳列簿冊備查;先驅化學品列管項目詳如 https://www.prechem.org.tw/(S(5ey0z445o1a142mdpjowl055))/information/Default.aspx

三、 請 貴系所負責人轉知實驗室內如有「甲類、乙類先驅化學品工業原料」所列之化學品,請填寫「先驅化學品工業原料使用流向登記表」,由系所承辦人員具名彙整後,於106年12月29日(星期五)下班前送回環安衛中心彙整續辦申報作業,逾期請 貴單位自行上網申報,如無上列化學品,亦請蓋上系章後擲回,以便環安衛中心記錄成冊備查。

四、 系所如有使用先驅化學品原料,請參閱說明二之條例及辦法,辦理內部流向管控作業,切勿流供不當用途。

五、 經濟部於100.04.29已公告修訂「先驅化學品工業原料之種類及申報檢查辦法」新增亞硫醯氯、氯化鈀、紅磷、碘、氫碘酸、次磷酸、甲胺等甲類7項化學品,若單位不為申報或申報不實者,除依法罰鍰(3萬~30萬)外,主管機關得令其按月申報。

六、 新增之「甲類、乙類先驅化學品工業原料「先驅化學品工業原料使用流向登記表」及其填表說明,請上環安衛中心網頁參考下載。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