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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雇主對於健康管理為第三級管理之勞工所實施健康追蹤檢查之分級結果及採行措施之通報方式」1份。

2018-07-12• 安全衛生

主 旨: 函轉勞動部公告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9條規定「雇主對於健康管理為第三級管理之勞工所實施健康追蹤檢查之分級結果及採行措施之通報方式」1份(含作業流程),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據勞動部107年7月2日勞職授字第1070203048號函辦理。 
  二、 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勞動部林涔芯小姐,電話:02-89956666#8214,電子信箱:n81561@osh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