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0年度補助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創新及研究發展計畫」公開徵求案
2020-08-26• 活動訊息
一、 | 依據環保署109年8月7日環署基字第1090060146號函辦理。 | |||||
二、 | 依該署補助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創新及研究發展計畫執行要點辦理。 | |||||
三、 | 本案重點如次: | |||||
(一)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09年9月18日下午5時止。 | ||||||
(二)申請對象(摘錄):國內公私立大學。 | ||||||
(三)補助事項:提升應回收廢棄物產品環境化設計或源頭減量、應回收廢棄物資源回收再利用比率、有害物質回收(去除)比率、每單位回收處理量之污染排放減量、再生料品質或價值,以及應回收廢棄物或評估納入應回收廢棄物之資源循環利用。 | ||||||
(四)重點補助主題、指定補助主題之內涵詳環保署來函。 | ||||||
四、 | 本案該署補助項目限人事費、耗材費與設備租用、維護費及委託檢測費,申請前請詳閱「110年度補助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創新及研究發展計畫」公開徵求申請須知及相關文件書表,請至該署資源回收網「最新消息」連結處下載(https://recycle.epa.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