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勞動部辦理本(112)年全國職場安全健康週活動實施計畫1份,請查照並轉知所轄(屬)單位配合辦理
2023-02-06• 活動訊息
主 旨: 檢送勞動部辦理本(112)年全國職場安全健康週活動實施計畫1份,請查照並轉知所轄(屬)單位配合辦理。
說 明:
一、 依據勞動部112年1月19日勞職授字第1120200426號函辦理。
二、 為塑造全民職場安全衛生文化,營造友善工作環境,實現尊嚴勞動,提升我國職業安全衛生整體水準,職業安全衛生法明定各事業單位雇主應負責宣導職安法及相關規定,使勞工周知;直轄市與縣(市)主管機關、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大專校院及全國高中(職)學校,亦應積極推動職業安全衛生業務。
三、 有關各單位配合本計畫之辦理情形,已列為國家職業安全衛生獎、優良單位五星獎、優良工程金安獎及政府機構推動職業安全衛生業務績效優良等獎項之評核指標,請各單位督導所屬單位積極辦理安全衛生促進活動時,針對目標群體(如移工、漁工、原住民、青少年(含童工、技術生)、中高齡及高齡勞工等族群)加強宣導,並惠予轉知所屬(轄)機關(構)、會員(協力)廠商、學校、教育訓練單位及公民營事業單位等共同參與,依本計畫內容及附件格式,自行研提各單位年度活動。旨揭實施計畫電子檔已置放於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網站(路徑:首頁/職業安全/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職場安全健康週),請自行下載參閱。
四、 為利各單位提報職場安全健康週系列活動暨執行成果,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已建置「職場安全健康週專網」(https://safety.osha.gov.tw/),請於本年3月31日完成上傳,提報資料上傳以1個檔案(其內容應含括系列活動一覽表電子檔,檔案格式以pdf、odt及ods為限)且10MB為限;另請各單位按提報資料依期限實施,實施成果經審核通過後,各單位得於明(113)年1月12日逕至「職場安全健康週專網」列印年度參與證明,未依期限完成者將不予提供;尚未完成帳號建置者,請參閱操作說明(https://safety.osha.gov.tw/post/howto)辦理。
五、 有關附件實施計畫六之建議各單位辦理事項部分,請各單位發揮創意,規劃適切活動。另相關推廣講習,歡迎運用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數位學習平台資源(https://isafeel.osha.gov.tw/mooc/index.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