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下稱疾管署)本(112)年委託辦理生物安全主管繼續教育訓練等課程,如說明。
2023-06-15• 活動訊息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下稱疾管署)本(112)年委託辦理「生物安全主管(下稱生安主管)繼續教育訓練」、「感染性物質包裝及運輸安全種子師資培訓課程」及「高防護實驗室及TB負壓實驗室生物安全及生物保全教育訓練」,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疾管署本年6月12日疾管感字第1120500225號函辦理。
二、依據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第11條第2項及第3項規定:「生安主管每年應受至少八小時繼續教育;每三年應重新接受其專業能力之核定。前項訓練課程及繼續教育,應由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由專業機構辦理」,合先敘明。
三、為持續維持各設置單位生安主管及實驗室人員專業知能,疾管署本年委託台灣生物安全協會辦理以下課程:
(一)生安主管繼續教育訓練:訂於本年7月18日、7月25日、8月9日及8月22日共舉辦4場,每場限額100人。請各設置單位指派生安主管踴躍報名(1名生安主管以報名1場為限)。
(二)感染性物質包裝及運輸安全種子師資培訓:訂於本年8月15日舉辦,限額70人。優先開放高防護實驗室及 TB負壓實驗室人員報名至6月16日,再開放所有設置單位報名。
(三)高防護實驗室及TB負壓實驗室生物安全及生物保全教育訓練:訂於本年9月8日舉辦。限額70人。優先開放高防護實驗室及 TB負壓實驗室人員報名至6月16日,再開放所有設置單位報名。
四、前開課程訊息台灣生物安全協會已於本年6月6日以台生安協字第112060601號函週知國內已核定生物安全管理組織之設置單位,檢附該會函文如附件。
五、有關設置單位生物安全主管及實驗操作人員之訓練情形已納入本年度「高防護實驗室暨高危害病原實驗室/保存場所生物安全查核基準」及「生物安全第二等級微生物實驗室暨RG2保存場所查核基準」,爰請貴設置單位踴躍參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