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開立帳戶
- 學校給予學生工讀金、獎助學金…等皆是透過郵局進行轉帳,以保障學生確實收款權益。僑生可持「學生證、護照、居留證、印章」至學校門口郵局辦理。
- 若港澳生因較遲取得居留證者,可先至移民署網站申請統一證號,以「統一基資表」暫代居留證。
- 請領駕照
- 報考中華民國駕照,有身分證者請持身分證報考;其他則持護照及居留證報考。
- 若已持有國際駕照,是否能換領中華民國駕照,需視國家而定,可詢問各地區監理站。
- 申報所得稅
- 台灣地區所得稅於每年5/1-5/31辦理,計算範圍為前一年度所得。
- 報稅與否依在台居留日數及所得有所不同,請參考財政部網站。如你的所得未達扣稅標準,但已被扣稅,建議申報,才有可能退回你被預扣的稅金。
- 宿舍安排
- 學校宿舍數量有限,但為照顧遠到來台求學僑生,特別保障僑生同學在就學修業期間(學士班4年、碩博班2年)的住宿權益。但同學必須依照宿舍「新生宿舍申請」、「住宿申請續住」…的規定時間進行線上申請,方能保障權益。如未依照規定辦理,則無法保留住宿資格。(比如中途某學期曾經退宿,之後再申請,將不具保證住宿的資格)。
- 一年級新生宿舍由宿舍中心統一分配安排,若想變動,可於下學期續住時再進行申請。
- 軍訓課程
- 自113學年度起,「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改為選修課程,僑生同學可以依據自由意願選讀。但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或預計歸戶)的僑生(男生),因有未來兵役的問題,是否選讀軍訓課程,請洽軍訓室。
- 113學年度「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選課相關變革說明